為消滅海損事故,提高運輸質量而奮斗
辛亥革命網 2017-05-26 09:29 來源:紀念朱理治文集 作者:朱理治 查看:
這次會議開得很好,大家滿懷信心的響應毛主席關于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號召,決心全面地提早和超額完成五年計劃,并為航運長遠建設計劃做好各種準備工作。
所謂全面完成五年計劃是什么意思呢?這即是不只在數量上提前完成與超額完成,而且在質量方面也要保證完成。完成運輸質量和完成運輸數量有著同等重要的意義。為了完成和超額完成運輸數量,我們必須在工作中加緊努力,而要保證完成運輸質量就必須更加努力。因為,過去我們運輸質量差,工作基礎薄弱,因此,必須更注重這方面工作,才能改變這種情況。過去,各方面對我們批評的“運價高、手續(xù)繁、周轉慢、事故多”的缺點,即是運輸質量低的具體表現。其中,最突出的缺點是事故多及貨損大,無論在中央直屬的或地方管理的企業(yè)中,這幾年均未得到根本的解決,成為交通運輸工作中的嚴重障礙。
由于海損事故和貨損事故已經給國家財產人民生命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嚴重地危害著航運事業(yè)的發(fā)展,辜負了國家人民給我們的委托,所以現在必須提出這一問題,要求航運全體工作人員立即著手全力消滅海損事故及貨損貨差,努力作到今后不再沉船、死人,保證貨物完整到達目的地,并把它作為1956年的主要任務之一。
關于消滅貨損貨差的問題,交通部作了一個專題總結,提出了一些措施,已作為大會文件的附件發(fā)出,各單位可參照執(zhí)行,我就不再重復了?,F在我只就海損事故的問題提出一些意見,供大家參考。
幾年來,海損事故造成的損失是十分驚人的。從1953年到1955年全國海河根據不完整的統(tǒng)計,國營、公私合營、合作社營和私營的輪駁船、木帆船共發(fā)生海事20563件,平均每天發(fā)生海事20件,共損失2170萬元,平均每天損失2萬元。特別嚴重的是全國內河,三年來發(fā)生海事19853件,死2434人(其中長江、黑龍江、珠江國營、公私合營、私營船舶共死274人),造成了極其不好的政治影響。經過分析,海事發(fā)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對水上運輸的特點認識不足。水上航行經常會遇到風暴、浪潮、大霧、流水、泡水、急流、淺灘、暗礁等,威脅著航行安全,稍一疏忽,出了事故就能使全船沉沒,幾百人甚至千余人生命死亡,這是航運企業(yè)和一般企業(yè)不同的特點。因此,保證安全,對水上運輸有其特殊的意義。過去經驗證明,安全是保證完成運輸任務的先決條件,也是最大的節(jié)約。但我們過去對此特點認識不足,只片面地重視了生產任務,忽視了保證安全,對違反航行安全制度的現象不加糾正。如“民主”三號輪事故發(fā)生以前,已發(fā)現船員違反霧中航行注意事項,不但未加糾正反而表揚,這樣,就促成了事故的發(fā)生。又如長江709駁不適宜川江航行,民鐸輪船長不同意拖帶,而重慶調度段進行說服動員,使其拖帶航行,為該輪船遇泡水操縱失靈觸巖沉沒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政治工作薄弱,隊伍不純。如民眾客貨輪被敵人縱火,“人民”6號輪大副、反革命分子××故意觸礁,珠江桂河輪被反革命分子××駛向礁石觸沉。船員政治責任心不強,勞動紀律松弛,也造成了很多海損事故。如鎰源輪發(fā)生事故后,正副駕駛非但不組織搶救,反而上岸喝酒,致使旅客死亡人數達28人。又如西河號挖泥船由于拖船沒凌號船長×××擅將漏水的西河號拋棄在海上風浪中,以后又施救不力,造成西河號沉沒。船上政工干部配備不足,質量不高,政治工作究竟如何做,尚沒有研究出一套辦法??傊?,安全工作還未能得到政治上的保證。
第三,忽視技術管理。(1)對危險品的管理不嚴,制度不全。如南海177輪汽油爆炸沉沒,江岳輪汽油桶引起爆炸死25人。(2)對季節(jié)性安全防范工作不夠,因臺風、大霧而造成毀滅性事故最多。如南海176輪在海口與臺風觸礁損失嚴重,迄今尚未修復,“臨城”、“民三”、“峨嵋”均因霧中航行措施不當觸礁沉沒,“人民”15號在長江遇霧觸礁沉沒,死10人。(3)機損事故嚴重,修船質量差。如江發(fā)輪由漢口駛到宜昌,地軸即折斷;“人民”3號剛修好出廠,由上海至漢口折斷地軸兩次。海上1955年因機損而造成的海損事故18件,由修船質量差而造成的海損事故9件。上海海運局船僅鐵板裂縫7件事故造成的噸天損失占該局全部損失的52%。
第四,航道航標整治不夠,管理不好。如鎰源輪即因沉船無標而被撞沉;珠江航道遲遲未能測量疏浚,造成很多擱淺事故。流放的木排沒規(guī)定規(guī)格,嚴重的破壞航道航標的情況未得到解決。海上和內河航標設置不全,已設的標志有些區(qū)段密度不夠,光度不強,標志失常又未能及時恢復,能發(fā)揮應有的助航作用。對風訊霧號的管理以及單向航道的控制等也存在很多缺點。
第五,對船員技術教育差,對提高船員技術水平注意不夠。各航運部門普遍缺乏船員,特別是高級船員更感不足。直到現在,船舶的技術在提高,但船員技術水平低,不熟悉規(guī)章制度,不能適應運輸任務日益發(fā)展的需要。甚至有些船員還不會游泳,不會抓桅桿,并且不是個別現象。
第六,對木帆船、渡船放松管理,對廣大職工、人民群眾缺乏安全教育。如湖南祁陽扒江鄉(xiāng)渡船超載翻沉死47人,江西樂平楊家鄉(xiāng)渡船超載翻沉死46人,四川南充雍世璧木船在嘉陵江違章搭客碰橋沉沒死25人,常陰沙木劃翻沉死32人。沿海木帆船的翻船死人也很嚴重,如川沙縣橫沙區(qū)木船翻沉死區(qū)鄉(xiāng)干部等50余人。
第七,各級領導沒有深入群眾,深入實際,不了解航運的特點,對如何管好航運企業(yè)缺少具體的研究。各級航運機構已建立六年多了,但我們的領導同志許多還是航運業(yè)的門外漢,亂發(fā)命令,亂發(fā)表格,許多調度員不虛心向老船長學習,常常誤事。此外,對已有的安全航行經驗,沒有做好系統(tǒng)的總結和推廣,對有礙航行安全的各種問題也未能認真地及時解決。
同志們,是到了消滅海損的時候了,絕不能容許海事再繼續(xù)發(fā)生了。過去我們遭受的損失是巨大的,教訓是慘痛的,要求全體航運工作人員,在1956年必須全力消滅海事,作到“不沉船、不死人”。這一要求是否能夠做到呢?答復是肯定的。“和平”2號輪安全航行14萬里,“和平”14號輪安全航行13萬里,1955年上海海運局有14艘、廣州海運局有4艘輪船全年安全航行,長江大眾輪、“人民”一號輪航行已10多萬公里安全無事故,珠江302輪兩年零七個月從未發(fā)生海損和機損事故,遼寧省有條船安全航行6年,黑龍江北安輪安全航行3年。這一切都證明了水上運輸事故不可避免的說法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但是,必須指出,要保證航行安全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安全是各方面工作良好配合的成果,是企業(yè)管理的綜合表現,任何微小的漏洞,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慘禍。因此,必須加強各方面的工作,不使任何一處發(fā)生漏洞,必須明確安全工作人人有責,絕不是任何一個部門或少數人的責任。
為此,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強政治工作,加強船員工作責任心,發(fā)揮船員勞動積極性與創(chuàng)造性,開展船舶全年安全航行運動。各航運局應制定船舶安全航行的指標,推廣與交流安全航行的先進經驗。加強船員政治思想與安全航行教育,保持船員內部團結,遵守勞動紀律,鞏固一長制,組織全體工作人員經常不懈地與海損事故作斗爭。
研究與改進船上的政治工作。政治工作是航運的靈魂,也是安全的可靠保證,除政治部門專門從事這一工作外,行政領導必須大力支持與協(xié)助。
頒布安全航行獎勵制度,凡達到安全航行指標者就給予獎勵。即使過去在海損事故中受到處分的船員,只要以后加以警惕,保證安全者,亦可獲得獎勵,并可相應撤銷或減輕其處分。